各二级学院:
根据《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管理办法》(惠院发〔2017〕200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现将2018-2019学年学生外宿申请及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外宿的几种情况
1.凡符合条件、首次申请外宿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上学年已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如继续申请外宿,不用重新申请,但要向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报备。
3.2018级新生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外宿的学生,待下学期开学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申请办理。
二、申请外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父母在市区内居住(以户口本为准)。
2.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而学校又无法解决必须生活条件的(以市中心医院和校卫生所证明为准)。
三、外宿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首次申请外宿的学生填写《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1),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外宿原因,家长需在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外宿。
2.各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通过审核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继续外宿的学生向本学院辅导员报备,辅导员统计并汇总名单,并在汇总名单上盖学院公章。6月6日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通过审核名单(附件2、附件3)送交学生处20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xsc@hzu.edu.cn。
3. 公示。学生处审核各二级学院外宿学生名单后,于2017年6月20日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签订协议。首次申请且通过学生处审核的学生和家长带齐相关资料,于6月25日至6月29日5个工作日内到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05室)签订《学生宿舍管理协议》,逾期不予以办理。
四、办理外宿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外宿书面申请;
2.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3.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1份;
4.除以上材料外,因病外宿的学生还需提供卫生所和二甲级以上医院联合证明。
联系人:丛淑洁联系电话:2529130
附件:
1. 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
2.2018-2019学年首次申请外宿学生名单
3.2018-2019学年继续申请外宿学生名单
4.2018-2019学年2018级新生申请外宿名单
附:惠院发[2017]200号 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管理办法附件1-4.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