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外宿申请及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服装学院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58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管理办法》(惠院发〔2017200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现将2018-2019学年学生外宿申请及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外宿的几种情况

1.凡符合条件、首次申请外宿的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上学年已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如继续申请外宿,不用重新申请,但要向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报备。

32018级新生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外宿的学生,待下学期开学后,于2018930日前申请办理。

二、申请外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父母在市区内居住(以户口本为准)。

2.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而学校又无法解决必须生活条件的(以市中心医院和校卫生所证明为准)。

三、外宿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首次申请外宿的学生填写《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1),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外宿原因,家长需在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外宿。

2.各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通过审核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继续外宿的学生向本学院辅导员报备,辅导员统计并汇总名单,并在汇总名单上盖学院公章。66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通过审核名单(附件2、附件3)送交学生处20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xsc@hzu.edu.cn

3. 公示。学生处审核各二级学院外宿学生名单后,于2017620日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签订协议。首次申请且通过学生处审核的学生和家长带齐相关资料,于625日至6295个工作日内到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205室)签订《学生宿舍管理协议》,逾期不予以办理。

四、办理外宿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外宿书面申请;

2.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3.家长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1份;

4.除以上材料外,因病外宿的学生还需提供卫生所和二甲级以上医院联合证明。

联系人:丛淑洁联系电话:2529130

附件:

1. 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申请登记表

22018-2019学年首次申请外宿学生名单

32018-2019学年继续申请外宿学生名单

42018-2019学年2018级新生申请外宿名单

附:惠院发[2017]200号   惠州学院学生外宿管理办法附件1-4.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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