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广东服装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

发布者:孙山山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39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文件



惠院服装〔20193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



各系、中心: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切实履行好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院长、书记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各系岗位责任制。

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书记,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统筹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第二责任人: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具体负责学院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具体责任人:各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履行学院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督察组长:实验室主任、创新创业主任,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在各自岗位上抓好学院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学院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上报并请校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环境消毒及事态控制。在疫情发生前及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

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学院安排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1全体领导、老师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大会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3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


旭日广东服装学院党总支

201936